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內資企業法人(非公司)按《公司法》改制登記服務指南
一、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3年主席令第八號)第六條。
二、申請條件
改制是指企業法人依據《公司法》將原注冊時經濟性質是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等非公司法人企業改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登記行為。改制企業除需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滿足下列條件:
(一)原主管部門同意改制脫鉤;
(二)企業債權債務的清理、財產處置及職工安置符合國家和省里的有關規定。
三、辦理材料
序號 |
申請材料名稱 |
申請材料要求 |
備注 |
1 |
《非公司企業法人改制登記申請書》。 |
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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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
授權委托書原件1份,身份證復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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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業法人的主管部門(出資人)出具的批準改制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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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申請按《公司法》改制的,應當提交集體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的批準決議。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申請按《公司法》改制的,應當提交鄉或者村的農民大會(農民代表會議)或者代表全體農民的集體經濟組織的批準決議或批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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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業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文件(改制后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可與第3項合并提交) |
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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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企業按《公司法》改制或變更登記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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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業債權銀行出具的金融債權保全證明文件和人民銀行總行或其派出機構出具的確認文件(中小企業改制提交)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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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改制后的公司章程。 ◆ 改制后為有限責任公司的,由全體股東簽署。 ◆ 改制后為國有獨資公司的,由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加蓋公章。 ◆ 改制后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由股東簽署。 ◆ 改制后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發起人簽署或者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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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改制后公司股東或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 股東或者發起人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 ◆ 股東或者發起人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 股東或者發起人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 ◆ 股東或者發起人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 ◆ 股東或者發起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 ◆ 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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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或者創立大會會議記錄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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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根據改制后公司章程的規定,提交公司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股東會決議由全體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或者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由會議主持人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可以和第9項材料合并提交。 ◆ 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 ◆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決定文件 |
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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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根據改制后公司章程的規定,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股東會決議由全體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 ◆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或者由公司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 ◆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決定文件、由公司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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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改制同時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變更登記,按相應的提交材料規范提交相應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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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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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申請登記表格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網站(http://www.saic.gov.cn)下載或到工商登記窗口領取。 ; 2.提交的申請書表格與其它申請材料復印件、證明文件等,應使用A4型紙,手寫處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書寫。 3.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申請人簽署。 4.提交材料涉及簽署的,未注明簽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簽字;法人和其他組織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 |
四、辦理流程
(一)被委托人持上述申報材料到四川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省工商局窗口辦理。
(二)符合條件的,頒發《營業執照》。
(三)被委托人憑《收件通知書》、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營業執照。
五、受理時間
(一)法定時限:15個工作日。
(二)承諾時限:7個工作日
六、辦理地點
四川省政府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省工商局窗口
七、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八、收費依據、收費標準
無
九、聯系方式
(一)聯系電話
四川省政府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5樓省工商局窗口:(028)86952556
(二)網址
四川省政府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http://www.sczw.gov.cn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scaic.gov.cn
(三)投訴電話:
四川省效能投訴電話:96960
四川省政府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窗口:(028)86936179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028)86522308
十、注意事項
無